號: 003187229/202309-00047 信息分類: 政策文件
發布機構: 市委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9-21 發布日期: 2023-09-21 09:26
文  號: 性: 有效
生效時間: 廢止時間: 暫無
名  稱: 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宿州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詢機關: 暫無 政策咨詢電話: 暫無

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宿州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宿州市政府 瀏覽量: 發表時間:2023-09-21 09:26 編輯:信息公開

宿發〔202217

各縣、區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現將《宿州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221213日  


宿州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穩妥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進全市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結合宿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2025年,全市至少建成普惠托育機構25個,千人口托位數達3.4。支持積極生育的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各類服務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大幅度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生育水平適度提高,人口結構逐步優化,人口素質持續提升。

2035年,全市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生育水平更加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優生優育、幼有所育服務水平更加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積極生育支持政策

1.完善婚育支持政策。強化政策落實,健全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推動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落實落地(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加強政策引領,支持銀行機構為符合條件的注冊結婚登記夫妻提供婚育消費貸款(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關注重點群體,對符合低收入人口認定及救助暫行辦法規定的困難家庭嬰幼兒入托、入園,按照每生不200/的標準給予補助(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優化生育政務服務。推動服務改革創新,推進生育登記網上辦理和跨地域通辦。加強衛健、民政、教育、公安、醫保、人社等部門協同,加快實現人口服務基礎信息互通互聯、動態更新,推進出生醫學證明、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ㄉ觐I等出生一件事聯辦。(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3.實施生育保險制度。持續擴大生育保險覆蓋,簡化生育津貼申領程序。參保職工生育三孩相關費用納入生育保險范疇。加大政策執行力度,認真落實居民醫保住院分娩定額補助和分娩合并癥、并發癥醫療保障政策。認真落實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90內參保繳費的,按規定享受繳費當年居民醫保待遇。(牽頭單位:市醫療保障局)

4.落實生育休假制度。引導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的措施,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對企業職工婚產假、護理假、育兒假期間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可予以適度補貼(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5.保障女性就業權益。認真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禁止用人單位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薪、辭退或單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對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在生育2年內參加再就業培訓,按規定給予5002400元培訓補貼,符合條件的培訓期間給予每人50/生活補助(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嚴格規范機關、企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行為,保障婦女平等就業(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增加住房供給支持。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在配租公租房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制定實施差異化租賃購買房屋相關優惠政策。在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時,建設一定比例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戶型,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有未成年人家庭。(牽頭單位: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

7.營造生育友好氛圍。創新宣傳形勢,擴大宣傳覆蓋,充分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強化優化生育政策舉措宣傳解讀,展現全市推進落實優化生育政策的成果成效(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調整充實基層人口綜合服務管理職能,重點做好政策咨詢、養育指導、入托代辦等服務,探索建立群眾生育訴求歸集反饋機制,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開展人口與家庭動態監測調查,通過入戶走訪、問卷調查、電話訪問等方式,進一步了解把握群眾生育意愿、公共服務落實情況和家庭健康等相關信息,有效評估生育政策實施效果(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支持優質機構、行業協會及有關部門利用互聯網平臺免費提供公益課程,依托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等方式,定期提供公益性的家庭指導服務。加強公共場所母嬰設施建設,設置專席及綠色通道,充分展現城市人文關懷(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二)提高優生優育服務能力

8.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醫療機構婦幼保健??平ㄔO,不斷提升生殖健康服務水平。強化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到2025,實現市縣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全覆蓋,50%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二級水平。發揮中醫藥作用,2025,三級和二級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品毡壤謩e達到90%、70%。實施農村適齡婦女和城鎮低保適齡婦女兩癌篩查民生工程,到2025,適齡婦女宮頸癌篩查率達到50%,乳腺癌篩查率逐年提高(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有條件的縣區,可開展適齡女性人乳頭瘤病毒HPV疫苗補貼接種(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9.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規范孕產婦保健管理流程,壓實首診機構的妊娠風險篩查責任,明確各級醫療機構承擔對應風險級別的孕產婦分娩任務。加強醫療機構婦產科和新生兒科建設,強化嬰兒保溫箱、新生兒輻射搶救臺等關鍵急救設備配置,到2025,實現市、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全覆蓋。對高危孕產婦實行一人一案、全程管理,完成區域急救專家團隊組建,暢通轉診救治綠色通道,提高臨床救治能力。(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10.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網絡。實施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到2025,產前篩查服務覆蓋所有縣區,產前篩查率達到75%;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拓展至26。落實圍孕期、產前產后一體化管理服務,加強多學科協作,減少新生兒缺陷發生風險。做好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推進出生缺陷救助、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等項目。將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新生兒傳統三病篩查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面向基層的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訓項目,加強對出生缺陷防治專業人員的規范化培訓,逐步擴大培訓范圍。(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11.提升兒科醫療服務水平。支持省級兒童區域醫療中心提升兒科整體診療水平和處理疑難危重疾病能力,促進宿州市兒科醫療水平提升,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區域輻射能力。加快小兒外科建設,兒科整體醫療服務量較上年度同比提高5%,三四級手術占比同比提高≥5%。健全市縣兩級兒科質控網絡,提升兒科學科水平,到2025年,宿州市立醫院開設兒童亞???/font>510。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做好對兒童青少年近視、營養不均衡、齲齒等風險因素和疾病的篩查、診斷、干預。(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12.不孕不育診治能力。2025年,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機構達到2所,基本建成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體系。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監管,嚴格規范診治服務和相關技術應用。開展孕育能力提升專項攻關,提升不孕不育診治技術和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三)提升普惠托育服務水平

13.強化托育服務要素支撐。2023,、縣區分別編制托育服務專項規劃,落實要素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實施托育服務民生工程,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公共服務等專項規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優先保障托育機構和設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托育服務設施和非營利性托育機構建設用地,可采取劃撥方式予以落實(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托育等社區家庭服務業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對取得非營利性組織免稅資格的托育機構符合條件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為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托育服務的,免征契稅;為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區托育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對吸納符合條件勞動者的托育機構,按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不含個人繳納部分給予補貼(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托育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政策(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對公辦托育服務機構,按照不低于600/·年標準給予補貼;對民辦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按照不低于400/·年標準給予補貼。市財政對全市每年新建的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機構,給予總額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14.夯實城鄉托育服務基礎。支持建設農村親子小屋等設施,開展科學育兒指導,逐步擴大農村托育服務覆蓋面(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將托育服務納入社區服務體系,打造15分鐘托育服務圈,利用公共服務設施、閑置校舍、閑置辦公場所等資源,以委托或購買服務方式舉辦非營利性托育機構,促進全市城鄉社區托育機構全覆蓋(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到2025年底,城市新建城區、新建居住(?。?/font>區,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個托位標準規劃,建設托育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并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舊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個托位標準補齊托育服務設施(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5.推動普惠托育服務發展。市每年建成23個示范性托育機構,各縣區每年至少建成1個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開展“一鄉鎮(街道)一普惠”工作,“十四五”末,每個鄉鎮(街道)都設有普惠托育機構(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加強幼兒園托班建設,公辦幼兒園舉辦的托班原則上提供普惠性服務。2025,各縣區不少于30%幼兒園開設托班(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支持醫療機構、婦幼保健院設立托育點,并向周邊托育機構提供育兒支持(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支持用人單位職工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可向居民開放(牽頭單位:市總工會)。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建設一批方便可及、價格可接受、質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務機構(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引導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托育服務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國資委)。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增設家政品牌企業或擴大育兒服務的,給予一定獎補(牽頭單位:市商務局)。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鶎有l生機構每年為轄區內常住03歲嬰幼兒提供2次中醫調養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公辦托育機構收費參照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非營利性民辦托育機構收費標準單獨制定,營利性托育機構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明碼標價(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16.建強托育服務隊伍。加強托育機構對新錄用保育人員崗位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每人800元的培訓補貼。提升托育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對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取得相應技能等級的從業人員,分別給予10002000元補貼。鼓勵城鄉未就業勞動者參加育嬰員、保育員等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等級評價,享受培訓補貼和評價補貼(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完善專業設置動態調整機制,鼓勵全市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托育服務相關專業,擴大招生規模(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加強托育機構信息化平臺建設,規范開展在線托育服務培訓、居間中介和技術認證等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17.加強托育行業規范管理。壓實政府監管責任,落實托育機構登記和備管理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評估制度,加強托育機構動態管理,建立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市級成立托育服務行業社會組織,落實托育服務行業規范,健全行業約束機制(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督促相關部門指導托育機構全面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演練和應急知識宣傳(牽頭單位:市應急局、市衛生健康委)。

18.加強和義務教育銜接。2025年,全新建、改擴建幼兒園98所,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90%以上。2022秋季學期開始,全市幼兒園延時服務實現全覆蓋。2023年春季學期,力爭有需要的幼兒全覆蓋,家長按時“接娃難”問題基本解決。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發展,有序擴大城鎮義務教育學位。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

(四)推動政策調整有序銜接

19.保障計劃生育家庭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落實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間護理假制度,保障獨生子女在護理假期間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權益。壓實屬地責任,依法依規妥善處理生育政策歷史遺留問題,取消社會撫養費、再生育審批等制約措施。(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20.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幫扶保障。嚴格按照標準,及時兌現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落實扶助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扶助金標準高于國家和省的按照地方標準執行(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對60周歲以上自愿居家養老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在其年滿80周歲、70周歲、60周歲后,按照每月800元、600元、400元的標準發放老年護理補貼(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推動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四個幫扶聯系人”、就醫綠色通道和家庭醫生簽約制度三個全覆蓋”。建立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社區居家周探訪制度,村(社區)至少每周聯系一次特殊家庭成員,落實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困難幫扶和節日慰問等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涉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幫扶聯系、居家社區周探訪、免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就醫“綠色通道”等具體事項和費用由各縣區人民政府確定(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按規定給予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當地統一的政府補貼(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各縣區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參保費用(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享受無償托養服務(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對存在住房困難的優先納入住房保障(牽頭單位: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

21.完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加強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養老、就醫關懷,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支持有資質的社會組織接受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委托,開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務,依法代辦入住養老機構、就醫陪護等事務(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開展關愛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暖心行動,到2025年各縣區至少建設1暖心家園”(牽頭單位:市計生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國情、國策意識,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人口和計劃生育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定期研究重大人口問題,加強統籌規劃、政策協調、經費投入和工作落實。

(二)加強工作協同。加強政府和社會協同治理,有關單位要圍繞目標任務,及時研究制定優化生育政策的支持措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要積極開展促進人口發展、家庭建設和生育支持等工作。積極發揮計劃生育協會作用,深入推進改革,加強基層能力建設,做好宣傳教育、生殖健康咨詢、優生優育指導、計劃生育家庭幫扶權益維護、家庭健康促進等工作。

(三)健全基層網絡。加強基層人口工作隊伍建設,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健康工作機構選配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職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居)民委員會確定專門人員從事計劃生育日常工作,落實相關待遇。各縣區每年開展基層隊伍培訓,提升服務能力。

(四)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人口的結構性變化,弘揚主旋律,匯聚正能量,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鼓勵夫妻共擔育兒責任,破除高價彩禮等陳規陋習,構建新型婚育文化。

(五)健全工作機制。地、各單位要對照重點任務細化具體舉措,建立推進機制,確保優化生育政策取得積極成效。各縣區和市直有關單位每年1120日前要報告本地本部門人口工作情況,由衛生健康委匯總后報委、政府。市級適時開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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